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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对受伤职工进行积极的救治,而后在了解事故的详细信息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且在三十日内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1、 发生工伤后的紧急救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协议医院)进行救治,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紧急救治,伤情稳定后,再转到协议医院继续治疗。

2、 工伤事故备案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详细了解事故信息和受伤职工伤情信息后,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事故备案登记,事故备案登记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⑴.用人单位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后,凭UKey登录社保企业客户端,选择工伤报案登记模块进行事故备案。

⑵.用人单位可以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网站(www.zzsi.com)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发送到zz67880160@126.com邮箱进行工伤事故备案登记。

⑶.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后,可在郑州市各社保分局工伤经办窗口进行工伤事故备案现场登记。

已完成工伤事故备案的用人单位可在各社保分局工伤经办窗口打印加盖社保经办章的纸质工伤事故备案表。需要对已备案成功的工伤事故内容进行修改的,提供对修改内容的书面说明,并在各社保分局工伤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3、 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到市人社局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的,报经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用人单位未按以上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